朋友是一家企业的高管,34岁。
估计也是人到中年,所以想给家里人都买齐保险。
最近他跑过来我办公室,说让我给他推荐产品。
我说,好产品不怕没有,但我不敢随便给他推荐呀。
他问为什么。
我说我不清楚他的身份健康状况,也不了解他的既往病症。
他斩钉截铁地告诉我:“我很健康啊!”
我很无奈地回他:“未必啊!”
我朋友看起来确实很“健康”,经常踢球,绝对的运动健将。
他讲话也是中气十足,怎么看,都符合我们印象当中的一个“健康人”的形象。
但出于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角度,我还是提醒了他。
“我们平时说的健康,跟保险公司眼里的健康,其实是两码事。”我同时还告诉他:“医生眼里的‘没啥事’,不代表保险公司会觉得‘没啥事’!”
跟他做了一番科普之后,我让他找出他近2年已有的身体检查报告出来。
拿到手之后,结果我一看,懵了。
我把他给我的检查报告里面的疾病罗列出来,汇总成一份疾病清单。
大家可以看一下:
我以一个专业人士的身份告诉大家,上面这些疾病,包括了既往病症和检查异常项目。
理论上,他上面这些疾病和检查异常项,绝大部分都是需要走核保流程的。
换句话说,他是不能直接买医疗险或者重疾险的。
我拿着他的疾病清单,一项项告诉他,每一项检查的结果,意味着什么,保险公司会怎么看待这些结果。
他才明白过来:保险,真的不是随随便便就下手买的!
如果他以为可以过得了健康告知,不需要核保,直接就买了,那等于没有如实告知。
但“如实告知”是诚信原则,也是我们买保险的第一原则。
如果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以此为理由拒赔。
既然无法这么轻松买,他就把这项重任交给我了。
“你帮我搞定!”
我说“你说得倒轻巧,你以为保险公司是慈善机构啊!”
当然了,再接下来,就是繁琐的工作了。
我帮他梳理出他已有的检查报告里面,哪些疾病的核保资料是齐全的,哪些疾病的检查还不够精细。
对于不够精细的检查,我也帮他梳理出来了,让他按照我的清单,去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比如他的右肾积液和输尿管扩张问题,医院补充肾超声、尿常规和肾功能的检查。
等拿到这3项检查的报告之后,连同他在年4月12日的原始检查报告,他才能做关于右肾积液和输尿管扩张问题的核保。
别以为这样就完了哦,上面那份既往症清单所罗列出来的每一项,都是需要一项项严格核保的!!!
当然了,核保肯定是由保险公司来核保了。
而我的作用,就是帮他做前期把关,我帮他做了两部分工作:
1、根据他的身体健康状况,筛选出他可能还可以买的产品中性价比最高的产品。
2、根据产品的核保要求,让他把应该准备好的检查报告准备好,并且帮他写核保说明提交给保险公司。
昨天核保结果出来了,他还是能够顺利买那款我帮他挑的重疾险。
但,如果他没有走核保流程,直接就买了呢?
结果当然很悲催。
如果若干年之后,他出险了,哪怕出险的重疾符合保障条款,但也会大概率被拒赔,因为他没有如实告知。
那假设出险的重疾,跟上面那张清单所罗列的既往症或者检查异常项没有直接关系呢?也会被拒赔吗?
保险公司当然倾向于拒赔,如果他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法院可能会以“非近因原则”判他赢,但这个过程也够折磨人的。
身患重疾,还要在那么长的时间内,跟保险公司熬,估计人没病死,也快累死了吧?
我这位高管朋友,其实不是个案。
年在我亲自服务的多人里面,类似的情况其实比比皆是。
我再拿我另外一个朋友最近的案例来说。
他也是让我帮他做保险方案,他也是让我直接推产品给他。
同样,他也认为自己很健康,但最后我拿到检查报告,梳理出来,是这样的:
其实,他这样的情况,按我的经验,还是能够买到他想要的产品的。
但是,核保流程,依然逃不过,依然要按规定来走一遍。
如果没有经历这样的流程,依然会被判定为没有如实告知。
我在我服务的那么多案例里面,现在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平时大家所认为的健康,其实是用诸如没有大病、能动能跳、会唱会笑、生活正常等等来评估的。
但这些表面现象,都不是衡量我们到底能不能买保险的核心因素。
因为保险公司看待我们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