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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进这家医院治疗,身体越来越差,还多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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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新闻记者王曾发自济宁

夏末秋初仍燥热难消,71岁的邱淑良却感觉身在寒冬,一床棉被从夏天盖到秋天。

因为患病,邱淑良瘦得皮包骨,几乎无法下地行走,现在和儿子邱彦军一起租住在济宁火车站附近一间简陋的民房里。

年10月邱淑良因排尿困难医院(济医附院)求医,入院诊断为尿道狭窄、尿潴留、右肾重度积水,经治疗后出院。

年邱淑良再次因右肾重度积水导致感染发烧不退入院,这次治疗的种种遭遇,让邱彦军对济医附院产生了质疑。

医院病历自相矛盾?

年6月、7月,邱淑良先后两次进入济医附院治疗,可出院后儿子邱彦军发现父亲的身体越来越差。

年9月,邱淑良再次到济医附院就诊遭拒诊,随后他不得不医院就诊。医院检查发现,邱淑良右肾积脓、无功能肾(右)、泌尿系统感染、前列腺增生、尿道狭窄、尿潴留、肝脓肿、脾梗死、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十二指肠球部出血(术后)、陈旧性脑出血。

邱彦军认为,从济医附院医院,短短2个月,父亲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还出现肝脓肿、脾梗死的症状,他认为是济医附院的治疗出了问题。

对济医附院产生质疑后,邱彦军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复印并封存病历。却发现,不只是年的病历有问题,就连年的病历也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

邱彦军向记者提供了年10月16日邱淑良在济医附院的出院病历。病历中“入院诊断”一栏显示,邱淑良入院时被诊断为尿道狭窄、尿潴留、右肾重度积水。

此次住院共计7天,医院对邱淑良完善了各项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于年10月11日在黏膜麻醉下行输尿管镜辅助尿道扩张术,手术顺利,术后给予输液抗感染对症支持治疗。

“出院情况”一栏中表述为,患者病情稳定,未诉不适,饮食睡眠可,大便正常,留置尿管通畅,尿色清亮。查体:神志清,心肺听诊无明显异常,腹软,肝肾区无叩痛,输尿管走行区无叩痛,双下肢无水肿。

“治疗效果”一栏为好转。

邱彦军告诉记者,按照这份出院病历的记录,父亲出院时应该是病情明显好转,没有不适症状。然而,这份病历中的“出院诊断”一栏记录的内容却让他无法理解。

记者看到,“出院诊断”为尿道狭窄、尿潴留、右肾重度积水、冠心病、窦性心动过缓。

邱彦军认为,“出院诊断”和“出院情况”明显矛盾。

“如果出院时我爸还存在右肾严重积水等症状,那叫病情好转吗?医院会让一个已经住院7天,依旧有右肾严重积水等症状的患者出院吗?入院时我爸没有冠心病,出院反而有冠心病和窦性心动过缓,这叫病情好转?”邱彦军激动地说。

邱彦军认为,这份医院胡乱记录,要么就是被动了手脚。

医院涉嫌伪造家属签字

对济医附院病历的质疑不止一处,在病历中邱彦军无缘无故多出了个“亲戚”。

年10月6日,济医附院对邱淑良进行了泌尿系统B超检查,在该检查单中,患方签字为“邱杨”。

“邱杨”的出现让邱彦军一头雾水。“我爸住院的时候,大部分是我弟弟邱国庆在照顾,要说签字也应该是邱国庆的名字,同期住院其他检查中签字人都是邱国庆。”邱彦军说。邱家压根儿就没有叫“邱杨”的人,“邱杨”的名字是谁写上去的呢?

邱彦军认为“邱杨”医院伪造的,医院还伪造了“邱国庆”的签字,那是在年的病历中出现的。

年济医附院给邱淑良出具了《入院知情同意书》和《自动出院或转院知情同意书》,邱家表示,两份材料中家属一栏邱国庆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为此,邱家将两份材料中的签字申请了笔记鉴定,鉴定结果证实非邱国庆所签。

更让邱家人搞不懂的是,该《自动出院或转院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时间为年7月6日09时,而此前一天的7月5日09时,济医附院已经办理了出院手续。

“医院给病人家属下达《自动出院或转院知情同意书》应该是在病人出院以前,可我爸已经出院了,再下达同意书是什么意思呢?”邱彦军不解地说。

复印的病历为何夹杂白纸?

病历中的问题,不仅让邱彦军一头雾水,就连法官也搞不懂了。

年,邱家父子将济医附院告到法院,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当庭打开了济医附院封存的邱淑良的病历,然而病历中却夹杂着6张白纸,就连在场的法官也搞不懂了。

这一幕让邱彦军想起了复印和封存病历的过程。当时他和弟弟邱国庆一起到了济医附院提出复印并封存父亲的病历请求。可医院称,家属只能复印患者的部分病历。

复印和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并不让家属参与,病历封装好以后,院方工作人员在封装袋正面写上了邱淑良的名字,并让家属签字确认,但家属并不知道封存的病历是否齐全、真实。

邱彦军不知道这6张白纸是复印医院想掩盖什么,他更不知道医院隐藏。

此外,复印的病历中,从年7月9日到年7月15日,医生对邱淑良的查房记录虽然记载得比较详细,但“医生签名”处医生的名字全都是打印好的,没有医生本人的手写签名。

年7月15日,医院给邱淑良家属出具的一份《手术知情同意书》上,虽然也有打印好的医生的名字,但同时还有医生的手写签名。

邱彦军认为,医生手写签名是对患者病情记录的核查和确认,没有签名的病历,说明了当时的医生没有对病历进行核查确认。

医院伪造签字未对患者病情造成影响和后果

病没治好,材料被做了假,邱家将济医附院告上法院,一方面是讨个说法,另一方面是想弄明白邱淑良新增的肝脓肿、脾梗死等疾病是否是济医附院的过错导致的。

在邱家父子起诉济医附院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鲁民初号的民事判决。

记者梳理判决内容了解到,法院认为,此案件的焦点是《入院知情同意书》和《自动出院或转院知情同意书》中“邱国庆”的签名不是同一人书写,是否能够认定济医附院伪造病历。

法院认为《入院知情同意书》属于入院宣教范畴,《自动出院或转院知情同意书》与出院记录中有邱国庆签字认可的内容相对应,在年7月5日的病案病程记录中也有体现,应属于补充告知。虽然两份材料签字不是同一人,但未对患者病情产生影响及后果,不应认定济医附院伪造病历。

原告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因故不予受理或者终止鉴定,导致原告主张的被告过错行为及被告的过错行为与原告的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无法认定。因此,原告主张的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法院考虑到,医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邱国庆”的签名并非同一人书写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财产和精神损害,法院判决被告酌情补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元,并承担原告支付的鉴定费元。

对法院的判决,邱彦军不服,他认为申请医疗过错鉴定,最关键的是济医附院提供的病历,然而病历是否完全、真实,邱彦军并不知道,因为病历不全,鉴定机构又无法进行鉴定。

无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从一定程度上导致邱家没有拿到想要的判决结果。所以在一审判决后,邱家父子不服判决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邱家父子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结果被驳回。

近日,邱彦军又重新寻找律师,准备继续搜集材料再次进行诉讼。

医患双方没必要见面有事找法院

津云记者跟随邱彦军来到济医附院,试图寻找当时邱淑良的主治医生刘某某了解情况,但刘医生不在办公室。

医院调解室,工作人员称已经和邱家对簿公堂,双方没必要见面和沟通,一切看法院认定。邱彦军急着辩解,工作人员没有理会。

在记者医院的宣传部门。在书面回复中,简单介绍了双方案件的诉讼过程和内容以及患者向济宁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的事情,但并未提及病历是否自相矛盾、“邱杨”以及病历中夹杂白纸的事情。

医院的回复中还提到,年8月10日患者因住院期间白蛋白不能报销问题,医院,医院根据医保政策给予解释后,其不满意。

对医院的说法,邱彦军称,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使用了白蛋白,邱彦军咨询过医生和结账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患者在抢救过程中使用的白蛋白可以报销。

目前,双方仍各执一词。事已至此,邱彦军不知与济医附院之间的医疗损害纠纷案是否还有希望。

津云新闻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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